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嘉兴上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25万件模具技改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金桥路99号1楼及3楼 | 嘉兴上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用浙江比肯科技有限公司6000平方米厂房,以钢材、碱性除油剂、液氮、金属钛等为主要原材料,经断料,数控加工,除油、清洗、淬火(水淬、油淬、气淬),回火、气体渗氮、真空镀钛、磨床,油压,喷砂、研磨抛光等工艺,购置碾压机,数控机床,真空镀膜机油压机,磨床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25万件模具的生产能力。 | 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 本环评要求企业在真空油淬炉、真空回火炉等设备进出口设置集气罩,本项目配置2台真空回火炉用于油淬后回火,真空泵尾气以直连的方式收集废气、将搓丝机、碾牙机等产生废气的设备进行密闭,对废气进行收集后进入高效油雾静电净化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最终通过25m以上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设置4台自动喷砂机、4台抛丸机,每台自动喷砂机及抛丸机密闭且自带布袋除尘器,仅在喷砂机及抛丸机打开时有少量粉尘逸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5m以上排气筒DA002排放。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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