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1330424254846364X/2024-76897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工作 | |
发布机构: | 县旅投集团 | 有效性: |
《南北湖风景名胜区湖塘及山林景区详细规划》(2023-2035年)获省林业局正式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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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指导南北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明确规划区各项建设活动的规划管理及控制标准,县旅投集团组织开展编制《南北湖风景名胜区湖塘及山林景区详细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详规》)工作。近日,《详规》正式获得省林业局批复,这标志着南北湖发展迈进了新阶段。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总体规划中湖塘景区范围以及山林景区范围,还包括总体规划中位于三大景区之外、风景区范围内西北部的南山村区域。东以田元路、澉六河及长山河西岸线和父子山沿线的海岸线为界,北至老沪杭公路(翁金线)南侧,西以高阳山、南木山和北木山的山脊线为界(即海宁市行政区划分界线),南至葫芦山至高阳山的原海堤北侧。本次规划范围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上报稿和重要水域进行对接调整,现行规划范围总面积14.61平方千米,本轮规划范围总面积14.07平方千米,核心景区范围与总体规划一致,共6.38平方千米。《详规》通过优化景区资源配置,促进了景区保护与开发相融共进,这意味着南北湖在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绿色智慧的现代化风景区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此次《详规》的获批,将切实推动南北湖景区由“保护”向“保护+开发”高质量转变,为澉浦镇(区)推进旅游强镇建设、实现旅游兴镇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还将进一步密切南北湖与周边旅游地区的联系,形成联通、畅通、融通的景区新发展格局,汇聚起区域联动发展的合力,共同打造省级风景名胜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