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加快推动和美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
盐政发〔2024〕23号
FHYD00-2024-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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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要求和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规划建设集成改革方案精神,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加快推动和美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建〔2023〕8号),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加快推动和美城乡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和城市更新的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两个先行”的决策,贯彻落实“千万工程”、全域未来社区建设等工作要求,全域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切实加强城乡统筹联动,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乡品质建设样板。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共富导向、统筹谋划。突出功能完善、产业带动、百姓增收、治理优化等共富元素,一体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突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环境、风貌形象、活力秩序等方面高品质建设。 2.坚持资源整合、有机更新。推进与城市有机更新、土地综合整治、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等工作融合,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注重山水林田湖草、城镇、乡村一体化整治提升。注重规划引领、片区统筹,倡导微改造的 “绣花”功夫。注重城镇衰退地区功能复兴、活力重塑,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动能。 3.坚持功能完善、品质提升。注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更新完善,加快开展城市体检,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注重绿色发展要求,推动绿色建造、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空间互联互通。注重城乡标志性空间建设、综合性意象打造,增强区域的辨识度,打造城市金名片。 4.坚持远近结合、常态长效。结合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持续推动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统筹推进投资、建设、管理、运营,深化推进数字化改革,打造集政府管理和群众参与于一体的智慧管理系统。 二、主要目标 以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为导向,统筹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到2027年,基本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以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为牵引,加快推动城乡和美品质提升,实施八个方面专项提升行动,到2025年,全县累计打造8个左右城乡风貌样板区,力争命名3个左右“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区”;到2027年,建立具有海盐特色的城乡规划建设和城乡风貌管控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城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推进燃气,供、排水等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和城乡联网,结合城市风貌样板区建设率先开展一批片区化城市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建设,结合县域风貌样板区建设率先开展一批绿色处理设施和污水零直排村试点建设。开展清除废杆废线、合并多杆多箱,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乡环境的农村管线序化整治行动。到2027年底,全县新建燃气管道80公里以上,改建燃气管道2公里以上;新建改建供水管网20公里以上,新建排水管网10公里以上。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城市污水处理率稳定在97%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达99%以上;完成全县75%以上行政村管线序化。 (二)推进公共服务优化提升专项行动。突出对“一老一小”群体的服务供给力度,加快产权梳理整合,加强建设运营的统筹,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各类配套设施配置。结合全域未来社区建设要求,联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城镇社区建设专项体检结果,加快开展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补短板行动,积极推进公共环境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等。在城市风貌样板区内率先开展社区公共服务补短板行动,实现“一老一小”服务场景全覆盖。到2027年底,全县累计建成50个以上城镇社区“一老一小”服务场景。 (三)推进入口门户特色塑造专项行动。在县际和城乡重要交通枢纽等区域,推进可视范围内视觉污染净化工程,打造一批充分展示地域文化特质的入口门户,重点抓好入口门户整治提升。鼓励对通信铁塔等构筑物进行景观化改造和复合利用,兼具基础通信、展示宣传、智慧管理等功能,探索多方参与、有效运营机制。到2027年底,全县完成8处以上入口门户整治提升。 (四)推进特色街道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倡导“小街区、密路网、活街巷”,统筹街道空间和风貌管控,加快打通“断头路”,打造交通组织合理,无障碍环境良好,慢行体验舒适,建(构)筑物、标识标牌、城市家居等要素齐备的高品质街道。进一步完善城市容貌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到2027年底,全县打造4处以上高品质城市特色街道。 (五)推进公园绿地优化建设专项行动。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加快公园体系建设,扩大“公园20分钟效应”,城市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老城区结合存量空间有机更新,加快建设口袋公园、体育公园。推进附属绿地建设,鼓励通过“拆墙透绿”“定点增绿”“见缝插绿”等形式,加强社区和街区绿地贯通,对既有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滨水绿地等进行人本化改造,综合提高公园绿地品质。到2027年底,全县打造2个以上高品质特色主题公园,推进9个以上公园实施高质量开放共享。 (六)推进小微空间“共富风貌驿”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城市小微空间提质增效,合理利用边角空间、桥下空间、行政企事业单位可供公众使用的空间等各类闲置或低效的小微空间,以及各类闲置、废弃或功能单一、低效利用的公共建筑,依法依规用作休闲、公共服务、体育健身等功能,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小微空间更新利用项目,开展“共富风貌驿”设计评选和落地建设。到2027年底,全县建成12个以上小微空间“共富风貌驿”。 (七)推进浙派民居建设专项行动。按照“活化利用一批具有历史价值的传统民居,改造提升一批体现地方特色的存量民居,新建呈现一批浙派民居”的思路,联动土地综合整治、“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等工作,以浙派民居建设为主抓手,统筹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浙派民居打造,全面整治提升农村住房风貌,鼓励率先在县域风貌样板区中落地一批浙派民居特色村。到2027年底,全县累计完成6个以上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建成命名1个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持续推进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支持有条件的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 (八)推进美丽廊道串珠成链专项行动。加强廊道沿线自然连通,科学实施扩绿增量。充分发挥美丽公路、美丽绿道、美丽河湖、美丽山林等要素在县域风貌整治提升中的基底和链接作用,实现美丽廊道整体塑造和集成展现。到2027年底,全县完成4条以上美丽廊道整治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风貌办(县住建局)统筹协调全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组织重大事项和问题会商。各部门加强指导支持,协同开展政策集成和创新。各镇(街道)作为落实主体,要确保谋划、建设、运营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系统谋划。明确年度重点提升区域和项目计划,加强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经验模式总结,形成入口门户、城市街道、绿地广场、美丽廊道、浙派民居等方面的风貌整治提升典型案例,完善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技术体系。 (三)加强要素保障。完善存量空间更新机制,探索建立既有建筑更新利用多部门协同、联审机制,研究出台存量用地更新的消防、人防、绿化、容积率等方面管控规则和相关政策。加强数字赋能,探索推进模块化、数字化、信息化管控和决策机制。 (四)加强宣传推广。广泛宣传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品质城市建设工作重要意义和建设成效,开展城乡风貌样板区成果转化试点,举办“共富风貌游线”推广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认同感。 本意见自2024年9月30日起施行。 附件:2024年度八大专项提升行动工作目标任务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2024年度八大专项提升行动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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