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盐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 发布时间: 2024- 09- 30 10: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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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9日,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盐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意见建议,内容如下:

集体土地上的应拆未拆的房屋,或者是1992年左右确权登记申报中明确(多余平方建于1982年前已处理)的房屋面积,能不能确认为安置基准面积?

二、针对上述建议的反馈情况

不予采纳,留言内容与本办法意见征集无关,您可通过向属地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咨询,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认真做好民意征集工作。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30日

相关链接: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