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213T/2024-78881 | 成文日期: | 2024-08-29 |
文件编号: | 盐环〔2024〕21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有效性: |
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和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盐环〔202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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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巨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76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函〔2024〕223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你公司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百步镇)印刷行业废气深度治理项目进行经费补助,补助金额为34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浙财资环〔2023〕76号)。 浙江巨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省生态环境厅核查评审,达到工业涂装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B级企业评级指标,并于2023年9月15日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5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66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你公司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项目进行经费补助,补助金额为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浙财资环〔2023〕66号)。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海盐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