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MB18598100/2024-79094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县医保局 | 有效性: |
@海盐人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征缴,个人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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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城乡居民注意啦! 2025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集中征缴即将开始 请广大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 及时办理参保登记 以避免漏保情况发生 2025年筹资标准 根据《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①2025年度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19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680元/人/年(含长护险3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1270元/人/年(含长护险60元/人/年)。 ②在校大学(研究生)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6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20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400元/人/年。 参保对象 ①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人员或按规定参加异地社会医疗保险保障人员以外的全体海盐户籍人员; ②海盐居住且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户籍地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新居民及其子女; ③嘉职院海盐学院就读的且在户籍地己办理医疗保险停保的大学生。 参保登记截止日期 2024年9月29日—2024年12月31日止,为避免特殊情况造成漏缴,建议广大城乡居民在12月25日前完成登记缴费。 逾期不办理参保登记缴费视为放弃,2025年度中途再办理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有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医保报销范围。 集中缴费扣款日期 本次集中征缴缴费定于10月10日开启,10月21日后开始银行批量扣款,已经签订扣款协议的居民在批量扣款日前确认签约银行状态正常并存入相应金额。 ①本县户籍符合条件的新参保城乡居民建议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②非本县户籍符合参保条件的新居民及其子女凭有效证件到办理新居民居住证窗口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③2024年度参加本县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中途己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异地社会医疗保险的、外出上大学并参加就学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不属于2025年海盐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对象,其本人或家长在10月21日前自行到村社区办理暂停登记,以免产生误扣款现象。 ④2024年度参加本县居民医保的新居民及其子女年度中途己离开海盐居住的不属于2025年海盐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对象,经主管部门调查确认医保系统予以停保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