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4年海盐县新建公共充电桩奖补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 09- 20 1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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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全县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日前,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海盐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海盐县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现组织开展申报。

一、申报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5日。

二、申报流程:企业按照《海盐县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项目建设属地镇(街道)开展初审。

三、补助内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我县投资建成正常投运并接入“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治理和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授权的计量机构验收合格的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设施。

四、补助对象:我县范围内实施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建主体。

五、补助标准:公共充电站按额定功率进行补贴,每个充电设施按250元/千瓦标准进行补贴,且平均至每个充电桩不超过10000元。对农村地区(通元镇、百步镇、沈荡镇、于城镇、澉浦镇)公共充电设施,补贴标准提高30%。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充电设施投资的30%(投资仅含充电设施主体设备投资,不含土建施工、变压器电缆等配电侧设备、安防等其他辅助设备投资)。

六、申报材料

(一)海盐县充电设施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银行及账号。

(三)充电设施建设备案表(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进行备案)、建设场地产权证明(由第三方投建的还需提供场地租赁协议)、合作协议等。

(四)证明充电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的检验检测或认证等资料。包含出厂报告,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授权的计量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五)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及设备投资财务投资清单(发票)。

(六)证明充电设施具有公共属性的现场设施整体照片、近景照片。

(七)充电设施正常运行且已接入“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治理和监管服务平台”的依据资料。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七、其他。

(一)经事后抽查或审计,对充电基础设施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助资金的企业,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取消其享受我县补助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补助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实行总量控制,若申报金额突破全县资金总量,则所有项目补助金额同比例压缩。已享受过充电基础设施补助的项目不在此次补助范围内。

咨询电话:0573-86163287

附件:1.《海盐县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pdf

             2.海盐县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申请表.docx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0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