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浙江润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用水量大量蒸发蒸腾情况认定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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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盐县工业企业用水量大量蒸发蒸腾情况认定办法(试行)》(盐住建〔2020〕107号)规定,经浙江润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相关部门联审无异议,现将用水量蒸发蒸腾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反映情况。反映应以书面形式,并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名并有有效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27号 邮编:314300 联系电话:0573-86020063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