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袁毅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盐旅投〔202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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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室)、子公司: 根据中共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委员会澉委〔2024〕47号文件决定: 袁毅春同志任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琳燕同志任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力同志任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赵靖静同志任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沈斌同志任海盐县澉浦古镇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孙红梅同志任海盐县澉浦古镇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兼海盐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经理; 唐华同志任海盐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经理; 叶晗同志任海盐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 免去步霞琴同志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职务; 免去周华伟同志海盐县南北湖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经理职务; 免去杨冯良同志海盐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经理职务。 上述人员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特此通知。 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