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344N/2024-78992 | 成文日期: | 2024-09-12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海盐县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费改税补贴部分)资金分配使用的公示 |
||
|
||
根据《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 〔2022〕1号)文件精神,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部分继续直接发放给出租车司机。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建 〔2024〕13号)文件精神,共计下达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部分)21.42万元补助。经会议审议,按照2023年度在册运营的65辆出租车运营月数予以平均分配后发放,为做好后续资金发放工作,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18日。监督电话:0573-86023772。 附件:海盐县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费改税补贴部分)资金兑付清单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