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科创孵化器建设工程的批复
望街〔2024〕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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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下达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科创孵化器建设工程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名称: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科创孵化器建设工程。 二、项目主要内容:主要涉及对现有望海街道科创谷工业社区办公用房及展厅1-4层进行维修改造,按照孵化器建设要求重新布局和装修。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180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周期为3个月。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