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2000万米家居装饰材料建设项目 | 海盐县澉浦镇武袁公路958号 | 嘉兴晟田工艺品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为了扩大经营范围,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企业自身效益,嘉兴晟田工艺品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3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的闲置区域,以竹木纤维粉、无机纳米碳酸钙、聚氯乙烯树脂粉、保护膜、覆膜胶水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投料、混料、挤出、冷却、覆膜、检验、包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混料机、自动配料系统、挤出机、覆膜机、冷却塔、塑封机等国产设备,新增年产2000万米家居装饰材料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将形成年产700万米EPS发泡线条、2000万米家居装饰材料的生产规模。 | 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配料间工作时紧闭房门;混料机的投料口、排气口等粉尘产生点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装置,经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挤出机的出料口上方、真空泵上方、覆膜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同时对仓储车间进行整体抽风;废气经风机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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