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嘉兴市喜菲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新型集成吊顶电器智能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4- 08- 29 08: 53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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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1

年产30万套新型集成吊顶电器智能化项目

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孚邦路南侧

嘉兴市喜菲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喜菲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新型集成吊顶电器智能化项目选址于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孚邦路南侧。项目利用企业自身现有3811.71平方米厂房进行本项目的实施。项目主要采用铝框、ABS粒子及PP聚丙烯粒子为主要原材料,经注塑、修边、组装等工艺,购置冲床、注塑机、粉碎机(用于粉碎边角料及次品)、组装生产线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万套新型集成吊顶电器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耐高温、无污染等特点,项目投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2400万元,利税300万元。

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要求企业在注塑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加强通风换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粉碎机、注塑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区域;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避免设备老化引起的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原料及成品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边角料、废包装袋、废纸箱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