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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时间
批复文件
1
关于浙江亿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放射性核素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73号
2024年8月20日
2
关于海盐六里液压管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液压管接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74号
3
关于浙江名之轩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8万件智能软体沙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75号
2024年8月21日
4
关于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6万套新能源电机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76号
5
关于海盐三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吨线缆专用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77号
6
关于海盐县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段改建涉及电力线路迁改项目第一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78号
2024年8月23日
7
关于海盐县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段改建涉及220kV电力线路迁改项目第一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79号
8
关于海盐县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段改建涉及220kV电力线路迁改项目第二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80号
9
关于海盐县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段改建涉及110kV电力线路迁改项目第二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81号
公告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