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1 | 年产2万吨精密导轨建设项目 | 海盐县澉浦镇东至厂房,西至青山路,南至厂房,北至空地,属于澉浦长墙山工业区内 | 浙江建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嘉兴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建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精密导轨建设项目选址于海盐县澉浦镇东至厂房,西至青山路,南至厂房,北至空地,属于澉浦长墙山工业区内。项目新增用地1338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7614.57平方米(备案中的建筑面积是40000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中的建筑面是27614.57平方米,本评价按建设工程规划许中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析)。项目主要采用棒材导轨、线材导轨、防锈油、水性淬火液、钢丸等为原料,引进全自动校直机、导轨磨床等先进设备,购置抛丸机、液压校直机、超声波清洗机、连续去应力炉、滚轮校直机、表面淬火机等国产设备,经表面处理(抛丸)、粗校、表面热处理、去应力回火、清洗、校直、打孔、机加工、淬火、校直切割、精校等技术或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万吨精密导轨的制造生产能力。 | 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抛丸机工作时全封闭,因此,产生的粉尘大部分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只在物料进出时有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废气收集效率可达98%以上,经布袋除尘后通过20米排气筒(DA001)排放。加强通风换气,生产车间建议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抛丸机、数控车床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区域;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避免设备老化引起的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原料及成品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废金属、除尘粉尘、废布袋、一般废包装物、废钢丸、废拉拔粉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油、废油桶、废桶、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手套抹布、废液压油、废清洗液、废淬火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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