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二期年产20万吨高端界面剂项目 | 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区 | 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建乙氧基化车间一、乙氧基化车间二、酯化车间及包装车间,配套建设原料及成品罐区、环氧罐区、原料库、动力中心、变电所、检测实验楼、中央控制室、RTO装置、危废暂存库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和环保工程,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吨高端界面剂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采用集中供热,产生的各类生产工艺废气收集后采用喷淋洗涤、RTO焚烧等适宜末端处理方式实现达标排放。厂区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各类废水收集后经管道用泵送至厂区配套建设污水站,经生化+物化处理后全部达标纳管排放。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 | 按照要求已进行公参公示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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