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秦山同位素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盐发改投〔2024〕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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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秦山同位素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秦街〔2024〕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委托编制的秦山同位素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就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秦山同位素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秦山同位素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6号楼一楼,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建设集辐射安全管理、招商服务、公共服务等为一体的公共管理服务平台;结合物联网、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等建设园区智能化管理平台。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59.85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为秦山街道办事处,由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发有限公司实施。 五、建设工期 3个月。 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