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决定时间
批复文件
1
关于海盐金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片背光源导光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71号
2024年8月12日
2
关于嘉兴伟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集成墙板及300万米配套线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72号
2024年8月13日
公告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