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15XR/2024-78298 | 成文日期: | 2024-08-10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审计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审计局 | 有效性: |
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2023年建设管理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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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海盐县审计局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对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2023年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概算总投资149522.00万元,建设资金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解决,建设工期30个月。路基、路面、桥梁等主体工程于2023年12月8日开工建设,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部已建设完成,路面清表完成约30%,桩基施工1根。项目累计支出37559.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58.6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基本符合批准的设计规模和标准,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总体落实较好,但在承发包、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一是项目信息化系统未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进行编制,致使该部分费用在结算时将无法按实计量。二是信息化系统缺少具体内容和量化标准。 (二)合同价款支付不及时。勘察设计、设计咨询和跟踪审计等合同价款未按照各自合同支付节点及时支付。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海盐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严格执行计价依据,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强化合同管理,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及时拨付资金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整改。一是强化理论知识学习,邀请专业人士就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开展培训,并在实施过程中量化信息化系统的标准及内容;二是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积极筹集资金,严格合同价款支付管理。 2024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