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344N/2024-78136 | 成文日期: | 2024-06-19 |
文件编号: | 盐交函〔2024〕46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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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国华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布点丰义景区共享单车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串联海盐县南部未来乡村样板带,country ride助推旅游“加速跑”,进一步辐射周边地区,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倡导低碳环保绿色出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对增加居民出行方式,助推乡村旅游发展意义重大。 共享单车通常指企业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一种分时租赁模式。一般由第三方提供车辆、运营管理、自负盈亏,在省内较大城市已有多家运营,目前在嘉兴市内尚未投入和运营。经过走访交流,县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建议中所指的共享单车是指海盐的公共自行车。公共自行车需要大密度布点,单一在丰义景区内布点使用,考虑到投入和实际使用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海盐公共自行车现有站点142个,车位4328个,车辆3625辆,站点的设置以住宅小区、公共服务场所、商贸区域、学校等民众集散场所为重点进行布局。目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投集团正积极对接海盐县公共自行车优化方案,将现有公共自行车站点进行无桩化改造。县交通运输局行业主管部门也同步在对海盐县公共自行车站点进行布点规划。公共自行车站点是否延伸到城区周边镇街或相关景区,需要待方案明确后根据实际需求实施。 2024年,澉浦镇在报县交通运输局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费新建了4个公共自行车站点,配备了56辆自行车,并支付相应的运维费用,接入了海盐公共自行车统一管理系统,打通了景区与城镇的骑行环线。 综上所述,各镇(街道)建设公共自行车点位,一方面根据新一轮公共自行车改造方案确定,另一方面也可向海盐县交通运输局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和运营申请,待审批后由镇(街道)负责点位建设并配足相应自行车数量,接入海盐县公共自行车统一管理系统,公共自行车采购费用及相关运营费由各镇(街道)承担。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