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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 2024-07-08 17:36
  •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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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何佳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悉。为此,我局征求了县消防救援大队意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是城市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今年年初,南京住宅小区的火灾事件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对此,各级政府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统筹推进,多措并举提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系数,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层火灾事故发生。

一、厘清职责,压实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综合楼、商住楼,由其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并明确管理组织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实行自我管理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我局进一步压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内容,每季度、年度进行考评。同时,今年县消安委办已开展2轮督导,分别覆盖9个镇街及66个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压实行业自律。还对全县56个无物业管理的小区进行了一轮督导检查,督促属地镇(街道)落实问题整改。

二、聚焦问题,加强监管

一是消防救援大队方面:2023年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智能水压监测建设纳入县民生实事项目,对全县156个高层主体(含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用水情况进行实时监管。目前,全县高层小区大部分已安装了城市物联网远程监控,24小时监管高层消防报警系统工作情况。高层住宅小区数字化监管一张图已初具雏形。同时,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消防设施瘫痪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物业项目进行重点挂牌督办整治。2023年以来,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违法行为40起,2024年对凯旋名都、恒泰大厦等物业项目进行挂牌督办整治。二是住建局方面:2022年我局将高层住宅小区安装电梯安全梯阻设备列入县民生实事项目,对全县2608个电梯进行安装,从源头管控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充停,防范火灾风险。2024年4月初,我局印发《海盐县物业服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对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电动自行车充停管理等五大方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并掌握我县物业服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底数。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属地镇(街道)推动落实隐患问题整改。另外,我局持续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物业保修金相关政策法规及资金使用流程知识培训,畅通资金使用渠道,确保物业项目损坏的消防设施得到及时维修。近三年来,我局指导贝沙港湾、恒大御景等10余个住宅小区累计动用330余万元物业维修资金用于消防设施维修。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2024年以来,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宣传人员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宣传进小区活动,广泛宣传居民家庭“三清三关”。持续开展敲门入户,遵循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理念,积极发动消防志愿者、社区网格员采取敲门入户式宣传手段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确保每一户居民了解掌握逃生要领,全方位筑牢高层建筑“防火墙”。同时,县消防救援大队印发几千份钟南山院士消防公益宣传海报和电动车禁停标识,在住宅小区楼道口、电梯口等显眼处广泛张贴,延伸宣传触角,不断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另外,充分利用电视媒体、楼宇电视、LED显示屏等平台播出高层建筑火灾警示短片和消防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积极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常识,全面打造消防宣传立体格局,形成浓厚氛围。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0日



作者: 海盐县住建局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