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213T/2024-77840 成文日期: 2024-07-08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4-07-08 15:23
  • 信息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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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高庭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入网水质监管助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拥有2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12万吨级的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8万吨级的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厂),排口分别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

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嘉环发〔2024〕13号),海盐县共有环境监管重点单位147家,其中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51家。截至目前,全县已有97家企业安装了废水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实时在线监控。2023年完成19家新增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在线监控自动监管。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嘉兴宇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监测系统进行运维管理,建立了“分报警、日查巡、周分析、月汇总、强应用”的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全天实时在线监测企业废水排放情况。同时,为确保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的准确性,每年由浙江省质量计量科学院对每家企业的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质量鉴定与24小时在线监测执法值班制度,强化在线自动监控在监督执法中的应用。2023年以来,系统共发送报警信息114条,及时响应超标督办并开展现场执法,保障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稳定达标。

(二)全面提升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加强敏感时段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2023年累计排查企业1413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70个,问题发现率达40.33%,发起“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任务15次,与其他部门联合检查点位72家次。全年持续开展“绿剑2023”专项执法行动3208人次,发现环境问题220个,完成整改220个,共立案81件,拟罚款额94.5万元。

(三)有效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组织排查工业园区入河排口,发现问题排口69个,完成溯源和“一口一策”整改方案。对全县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开展全面系统的蓄水试验复核及整改提升工作,提高污水管网运行效率。针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清淤、测绘和检测等工作,对污水管网溢流、堵塞、错接及管道塌陷等问题进行整改,严防雨污蹿管导致BOD入网浓度降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我局将联合住建、水务等部门单位排查多因子超标企业,挖掘超标原因,督促企业整改,确保入网污水稳定达标。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会同水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严重超标或多次超标拒绝整改的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增加超标排放成本,确保污水入网水质稳定达标。三是组织开展重点涉水行业整治提升。根据省政府对13个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的工作部署,海盐县对全县范围内的电镀、紧固件企业开展整治提升。

感谢您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环保工作给予关注并支持。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步敏蓉 , 联系电话:18768321298)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