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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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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处理3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现将任务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4330424306830479的生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海盐县百步镇建忠蔬菜摊销售的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生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BJ24330424306830497的芒果、抽样编号为XJC24330424306830519的瓜子(原味)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海盐大朱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芒果,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海盐大朱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瓜子(原味),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芒果、瓜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