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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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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琦洲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台箱式变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64号
2024年7月23日
公告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