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2643/2024-78254 成文日期: 2024-05-29
文件编号: 于政〔2024〕84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于城镇人民政府 有效性:

关于印发《于城镇反诈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7-02 11:22
  • 信息来源:于城镇
  • 浏览次数:
  • 打印

有关部门、单位,各村社:

现将《于城镇反诈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于城镇反诈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的精神,完成好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各项任务,压紧压实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强化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结合辖区实际,现建立于城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普及力度、密度、强度,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风险规避能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施行营造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上级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工作要求,坚持防范为先,深化综合治理,完善思路举措、创新机制方法,发动各部门、中心(所)、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打一场反诈人民战争,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1.到2024年底,全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能力水平明显提升,镇万人均发案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2.确保辖区年内不发生金额巨大的诈骗案件,少发生金额较大的诈骗案件。

3.辖区群众反诈知晓率不低于98%。

三、职责分工

(一)调整于城镇反诈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总召集人:张东怡、王哲,召集人:张美群、张晨捷、马赵良。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平安法制办,由张晨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派出所、平安法制办、党建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村建办、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人武部、团委、市监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纪委。

(二)派出所:负责反诈工作专班运作,准确把握本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组织、协调解决反诈宣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打防对策,分别协助经发办、生态办、工业社区及各村(社区)做好企业、新居民和外来流动人员防范宣传工作;落实本地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和平安法制办积极沟通,三日内对有案发企业开展反诈集体培训。

(三)平安法制办:在反诈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发动各站办、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开展反诈工作及“无诈”系列创建活动,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措施、方案、目标,联合纪委全年开展督查不少于4次。

(四)党建办: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反诈宣传培训,将反诈纳入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参加所在村(社区)反诈工作。发挥“指尖”新媒体的宣传影响力,对接海盐相关媒体共同开展反诈宣传,每月制作不少于2次的反诈宣传内容,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

(五)经发办:负责定期对企业员工、财务人员进行入企反诈宣传;督促企业设立防范宣讲室,开展“无诈”系列创建活动;督促企业法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并对所有员工进行入企“平安体检”,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督促企业内部营造反诈宣传氛围,在企业食堂、门卫、快递收放点、财务室、厕所等必经处张贴反诈宣传图;督促规上企业设立2名以上反诈宣讲员,督促50人以上企业单位设立1名反诈宣讲员,开展每月一次的反诈知识培训和宣讲。

(六)社会事务办:负责每月一次对育龄妇女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开展宣传;发挥“盐姐姐”品牌作用,对40至60岁的妇女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同时指导各学校、卫生院设立2名以上反诈宣讲员并开展反诈宣传,开展“无诈”系列创建活动,每个学校完成1次反诈宣传讲座。

(七)村建办:负责每月一次对在建工地农民工进行反诈宣传,督促法人及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督促工地负责人营造反诈宣传氛围,开展“无诈”系列创建活动,摆放展板、悬挂横幅等;每月对工地内部(财务室、食堂等区域)进行现场督导。

(八)农业农村办和生态环境办:负责对农业主体的从业人员进行反诈宣传;督促农业主体加强对员工的常态化反诈宣传;联合成校每季对农民开展反诈专题培训。

(九)人武部:负责对应征青年开展定向反诈宣传;对退伍士兵群体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面对面反诈宣传;发动民兵预备役多形式开展精准防骗宣传。

(十)团委:负责组织团员参加反诈宣传培训,将反诈纳入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参加所在村(社区)反诈工作;组建青年反诈志愿队,每季度开展反诈宣传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

(十一)市监所: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市场内经营户、药店等开展反诈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凡是到注册窗口办理业务的,一律实行反诈宣传,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十二)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商铺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积极对接LED显示屏,负责广场、楼宇等播放反诈标语,发放反诈宣传资料。

(十三)村(社区):发动志愿者、专职网格员、社会组织等力量组建“反诈宣传队”,每月开展宣传活动,定时或不定时开展“无诈”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完成每月考核任务;网格设立反诈联络员,定期推送反诈提醒,获取本县、街道、村(社区)群众被骗信息,广泛宣传。

(十四)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反诈宣传,开展新入职员工“反诈平安体检”,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宣传,督促员工发生被诈骗案件后先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上报辖区社区民警。

(十五)学校:要加强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反诈意识,全体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充分利用“校讯通”向学生家长发送短信提醒,同时,还要采取学校广播、宣传板报、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增强师生防骗意识,将“防诈”“反诈”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学生和家长。

(十六)纪委:于城镇纪委、派出所、平安法制办督查反诈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学习情况、是否设立反诈宣传区域、是否开展反诈知识培训、是否设置反诈大喇叭、反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反诈人民战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于城镇反诈联席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总召集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派出所教导员任召集人。下设办公室(设在平安法制办),政法委员任办公室主任,平安法制办主任兼任副主任。派出所、平安法制办、党建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村建办、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人武部、团委、市监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纪委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部门要迅速启动相关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措施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合力作战。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无缝连接,形成快速有效防护网,发挥出整体合力。平安法制办要统筹协调发动好各村(社区)开展防范工作。派出所要积极对接县公安局强化合成作战工作机制,依托“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做好紧急止付、赃款拦截和研判经营工作。反诈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指挥调度作用,定期分析辖区发案情况,实时推送诈骗预警,对各部门防范工作开展督查通报。其他各部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情况,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主动参与专项行动,坚决打好反诈人民战争。

(三)强化督导考核。严格实行“月晾晒、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每月对发生电信网络案件的各村(社区)以及涉及的主责部门进行晾晒,每季对发生案件最多企业和村(社区)进行通报约谈,各村社区发生案件的必须书面说明情况,同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严格实施案后倒查机制,常态化开展“一案双查”,对10万元以上被骗及被骗人员自杀身亡、重大舆情炒作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一律倒查原因,全面查清相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由镇纪委牵头,联合反诈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督查小组,通过电话回访、警情核查、现场询问等方式检查防范宣传工作,切实增强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信息来源: 于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