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海盐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

盐执法〔2024〕27号

  • 发布时间: 2024-07-18 10: 50
  • 信息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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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是建设高水平生态省的重要内容。

依据浙江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嘉兴市建筑垃圾治理行动方案》,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提升城市的发展质量,进一步完善海盐县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我局特编制《海盐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请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开展工作。


附件:海盐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海盐县发改局

2024年7月10日

海盐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pdf




信息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