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2024年度学校维修项目(二)实施方案的批复
盐发改投〔2024〕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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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2024年度学校维修项目(二)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盐教保〔2024〕6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委托编制的2024年度学校维修项目(二)实施方案。现就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学校维修项目(二)。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实验中学、齐家小学等8所学校的老旧校舍、食堂、运动场地、雨污水管道、卫生条件等配套设施进行修缮。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80.39万元,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海盐县教育局。 实施单位:相关学校。 五、建设工期 6个月。 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招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