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张宏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盐自然资规党〔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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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宏伟同志任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科长,免去海盐县沈荡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金卓同志任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免去海盐县于城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卢剑峰同志任海盐县海洋(海岛)资源服务中心(海域动态监管中心)主任,免去海盐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印许贤同志任海盐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免去海盐县通元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史洪盛同志任海盐县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详细规划科科长(副股长级); 龚颖翠同志任海盐县沈荡自然资源所所长; 蔡一江同志任海盐县沈荡自然资源所副所长; 柴嘉琪同志任海盐县通元自然资源所所长,免去海盐县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详细规划科科长(副股长级)职务; 居崧远同志任海盐县于城自然资源所所长,免去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职务; 夏群同志任海盐县望海自然资源所副所长; 免去宋云华同志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科长职务; 免去许玉婷同志海盐县海洋(海岛)资源服务中心(海域动态监管中心)主任职务; 史洪盛、龚颖翠、蔡一江、柴嘉琪、夏群同志试用期一年。 中共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