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4所,其中小学20所,初中1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义务教育段在校学生41279人,其中小学生28936人,初中生12343人。近年来,我局协同下属各个学校,坚决贯彻和有效落实上级各类助学政策,程序规范,资助保障到位。不存在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踏实,学校操作流程规范,不存在以形式主义对待扶贫工作,也不曾有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或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助学资金等行为。 2024年春季学期,我县教育系统内学生的资助对象主要是:在海盐县范围内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国务院扶贫办提供的已脱贫但仍继续享受政策的学生)和其他经济困难农户、其他群体(临时救助等)等。 2024年春季学期,我县共资助困难学生2276人,资助总金额360.08万元。其中学前教育困难学生495人,总资助金额为88.36万元;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1500人免费享受营养午餐109.16万元,37人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2.78万元,1463人享受非寄宿生生活补助48.49万元,1401人减免课后服务费60.08万元;普通高中困难学生152人,总资助金额为38.10万元;2024年上半年共资助中职类困难学生129人,资助金额为13.11万元。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各校能通过告家长书、校内广播、晨会、家长会、校讯通、自媒体平台等多途径、多方位将国家这一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使每一位家长、学生了解困难助学的有关政策,学校都能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助学工作。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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