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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 2024-06-28 10:32
  •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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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芬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福寿螺清除力度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其进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全县统筹治理

2022年5月15日正式召开全县福寿螺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成立海盐县福寿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和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传媒中心及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按照部门督促指导、属地负责清理的原则,针对河道、农田、景区等重点区域,采取物理防治、农业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多种举措,计划通过连续3年时间的集中治理,特别是在每年4月至10月的福寿螺繁殖期,有效遏制发生范围快速蔓延扩散趋势。福寿螺治理情况每年列入县对镇(街)年度考核任务中,今年是全县集中治理工作的收官之年。

从2023年开始,在每年的5月至6月,全市开展为期15天的福寿螺清除工作,通过县外上游河道的治理,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入境我县的福寿螺数量。

(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治理

在每年4月至10月的福寿螺繁殖旺盛期,建立一批河道治理队伍,依托“四位一体”保洁工作,采用人工铲除在河岸等处附着的福寿螺卵、网捞岸边浅水处的福寿螺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方式手段,坚持“三天一清除”的治理要求,有效控制流通水域福寿螺数量,扛起福寿螺河道治理重任;落实一批农田治理主体,农田及其周边沟渠等区域的福寿螺清除工作由相应承包户负责,运用人工捡拾、药物喷洒、地笼捕捞等多种手段,有效减少福寿螺数量,降低对农作物的侵害,切实守护粮食安全;组建一批日常巡查小组,督促各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全面巡查,发现福寿螺及其卵块,就地消灭或联系相应责任主体前来清除,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巩固治理成果。2022年专项治理启动至今,已累计出动4.5万余人次,清除河道1.6万余公里、农田6万余亩、池塘8千余亩、沟渠6百余公里,累计清除福寿螺64万余只、卵108万余块。

(三)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参与

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发动城乡居民广泛参与,依靠群众力量,消除房前屋后沟渠和小池塘等治理死角。两年间,各镇(街道)累计发放福寿螺相关防控宣传资料1.5万余份,县农业农村局编印发放《福寿螺科普小知识》彩图宣传手册2000份,省市县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海盐福寿螺治理50余篇次,全面引导市民群众更好地识别、了解和防控福寿螺。

(四)指导检查,稳步推进治理

出台技术指导意见,制定发布《海盐县福寿螺防治技术指导意见》,为各福寿螺治理工作队伍提供技术指导。执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福寿螺专项治理周报表制度,定期晒比各镇(街道)清除情况。开展专项联合督查,以随机抽查方式,不定期开展县级专项联合督查,重点查看各镇(街道)福寿螺清理痕迹,督促福寿螺专项治理稳步持久开展。

(五)其他建议对应工作开展情况

综合环保、资金等相关限制因素,介入鸭子团队协助干预等措施需要进行充分论证。

二、下一步计划

(一)强化组织保障,争取更多资源

积极向上请示汇报,争取推动成立更高级别的全县福寿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环保部门等在基于保持环保和跟进做好环境监测前提下,考虑尝试开展鸭子介入干预;财政部门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雇佣更多人工力量清除福寿螺,引导发动群众参与拾螺,同步开发拓展福寿螺二次利用途径,让福寿螺变废为宝。积极向上沟通反映,争取推动在市级层面开展时间更久、成效更好的灭螺行动,促进我县福寿螺治理。

(二)强化压实责任,持续开展治理

强化“不定期开展县级专项联合督查”的方式,重点查看各镇(街道)福寿螺清理痕迹和危害爆发蔓延情况,综合评判各镇(街道)福寿螺治理效果,确定年度考核等次,通报治理不积极、防控效果差的镇(街道),进一步压实属地治理责任,推动福寿螺治理长效开展。

(三)强化技术支撑,深化治理研究

积极与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依靠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相关科研单位,在海盐试点开展福寿螺多元协同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阐明福寿螺入侵危害机制,推进福寿螺监测预警和防控常态化,集成一套福寿螺化学、生物、物理等防控技术体系,深化指导全县福寿螺治理工作,实现多层次、多阶段的协同防控福寿螺,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损失,保障粮食生产和生态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福寿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