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盐财法〔2024〕100号
FHYD12-2024-0001

  • 发布时间: 2024- 06- 28
  • 来源: 县财政局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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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所属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省、市、县专项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以县财政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涉及不平等涉企政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14件(见附件1),拟修改1件(见附件2),废止3件(见附件3)、宣布实效1件(见附件4),现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4件)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3.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4.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海盐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1日

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