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735253025H/2024-78099 成文日期: 2024-06-05
文件编号: 盐发改函〔2024〕132号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有效性: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4-06-24 10:04
  •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何前进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家用充电桩的建议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基本保障。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居民生活、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县发改局积极会同交通、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各职能部门通过政策引导、合理规划布局等有效措施,努力推动加快我县充电桩建设。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加快布点建设。编制《海盐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结合海盐现状及发展条件,着眼于各镇、街道的充电设施现状发展水平和电动汽车未来发展,紧密结合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至2025年,全县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通过调查,目前全县公共充电桩已建成超900个以上,2025年计划建成公用充电桩超1800个以上。

二是落实充电电价优惠。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小区电动汽车集中充电设施电价政策的意见,对居民住宅小区中设置的集中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引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将电价降低的红利传导给电动汽车用户,减轻小区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费用负担。此外,我县正在修定的《海盐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拟对新能源汽车每日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同一个机动车停车场所首次充电的,给予免收首个2小时(含)停车费的停车优惠政策。

三是完善补贴政策。积极争取浙江省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制定充电桩资金补助操作细则,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居民充电成本。2022年以来县级财政共拨付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奖励293.1万元,重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住宅小区周边停车场、公建设施配套、错时共享停车单位等的公共充电桩建设。学校、医院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已根据规划要求配置建设充电桩设施,县级财政在学校、医院项目建设方面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22年以来共计拨付资金16.28亿元。

四是加强运维管理。加大浙里办“一键找桩”应用的宣传推广力度,给电动车业主提供有效指引。加快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数据精确度和点位精准度,推动全县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数据全面接入省市在线监管平台,构建充电基础设施全市一张图,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目前,开发推广的“E充电”APP、浙里办APP“一键找桩”信息查询功能较完善,基本涵盖供电公司及民营投资企业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车主可以实时查询附近充电站点、站点充电桩总数、空闲充电桩台数,以及充电电价等信息,可为电动汽车车主提供有效指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听取您的意见建议,联合相关部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大型商超、产业园区、老旧小区等充电需求量较大区域公共充电站建设工作。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电动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共同助力新能源产业发展。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5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