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627Y/2024-77980 成文日期: 2024-06-24
文件编号: 盐自然资规函〔2024〕12号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性: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4-06-24 14:12
  • 信息来源: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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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江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引入立体停车系统解决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停车位紧缺”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形势分析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小汽车也开始进入千家万户,机动车保有量呈爆发性增长。截止2020年底,我县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7万辆,其中民用汽车14.6万辆,年均增速达到14%,由此带来的停车难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几年,县委县政府着力加大停车泊位供给力度:新供用地,提高停车泊位配建标准;老旧小区改造时,利用边角余料等空闲用地,增加居民停车泊位;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在工业园区建设立体停车楼,增加停车位830多个;结合城中村改造、企业腾退等工作,利用腾退空间在中心城区建设公共停车场,为社会提供公共停车车位1万多个……停车难问题有所缓解,但依然无法满足社会停车的巨大需求,特别是老旧小区和工业园区停车难问题尤其突出。

在土地空间有限、停车难问题突出的情况下,引入立体停车系统(机械式)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采用机械式立体停车系统,停车位可达8层(SUV)或10层(小客车),停车位的使用效率成倍提高。

二、存在问题

立体停车系统有用地节约、后期运维成本低的优势,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一次性投入成本较高。不同类型的立体停车系统在投入相同的情况下,新增可用停车位的数量也不相同。不考虑性价比的情况下,立体停车系统每个车位平均建设成本为3-4万元,按现有收费标准计算,成本回收期较长。

二是立体停车系统的智能化程度有待提高。立体停车系统早期的型号操作十分麻烦,还需要专人管理。如果要引入立体停车系统,需要同步引入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立体停车系统自动化水平,以确保高效便捷安全。

三是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现有立体停车设备,一般作为停车场(库)的配套设备使用。有关部门认为,在停车场区域外单独设置建造的立体停车设施,应参照特种设备进行管理,不适用停车场(库)进行管理。

四是增设立体停车系统还需满足其他要求。在住宅小区增设立体停车系统需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增设立体停车系统属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征询小区业主意见后,由小区业主共同决策。同时满足日照、消防、绿化、环保、安全等要求。在现有企业内增设立体停车系统,需满足交通组织、消防、安全的要求,有风貌控制要求的区域,还需满足景观和建筑高度控制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先行开展试点。选择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如医院、大型商超、老旧小区,尝试建设运营立体停车系统,也可鼓励有意愿的企业先行引入立体停车系统。

二是探索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综合执法、住建、自然资源规划、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人防、政务数据管理和属地政府等单位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相关立体停车系统方案经联席会议会审后确定。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含平面及机械设备安装类)由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进行审定,不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是细化停车场供地政策。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场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对新建独立占地的、经营性的公共停车场用地,同一宗用地公告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鼓励租赁供应停车场用地;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停车场建设。

四是探索出台相关奖励政策。建议研究出台相关奖补政策,对先行建设运营立体停车系统的单位(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在符合城市景观风貌前提下,鼓励进行各类立体智慧停车楼(库)建设;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所有权人可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开放式场地、红线退让区域等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鼓励企业利用内部空间建设立体停车系统,解决企业内部停车问题。对引进相关数字化管理手段进行政策奖励。鼓励立体停车系统接入现有的停车平台。建议县财政局根据面上老旧小区和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对立体停车相关内容加以研究并探索机制。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日



信息来源: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