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沈荡镇2024年度交通协管员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沈政项〔2024〕37号

  • 发布时间: 2024- 06- 21 1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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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荡镇派出所: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沈荡镇2024年度交通协管员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沈荡镇2024年度交通协管员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为持续推进沈荡镇交通管理日常工作,补足交警中队人员分散流失,需聘请第三方交通协管员协助开展交通管理等日常工作。因此,该项目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实施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内容是聘请第三方交通协管员开展交通协助服务,涉及交通协管员8名,电动汽车2辆。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五、项目业主

海盐县沈荡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六、项目实施周期

12个月。

七、项目委托方式

该项目采用非政府采购方式委托实施。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涉及其他事项请按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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