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盐县2024年第五批工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的兑现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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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下达2024 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21号)、《关于公布2024 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4〕45号)、《海盐县2024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盐制高办〔2024〕3号)、《海盐县关于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增效促产的若干意见》(盐发改〔2024〕18号)、《海盐县加快推进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5G通讯及电子信息、氢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意见》(盐政办发〔2023〕21号)、《海盐县加快推进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同位素)、5G通讯及电子信息、氢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盐经信〔2024〕8号)、《关于进一步扶持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盐政发〔2021〕8号)、《关于进一步扶持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盐核发〔2021〕5号)、 《海盐县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修订)》(盐商务〔2023〕48号)、《海盐县新一轮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绩效综合评价和结果应用办法》(盐政办发〔2023〕29号)等文件,经主管部门初审以及相关部门联审通过,现将符合政策要求由县经信局主管兑现的2024年第五批工业发展财政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6月2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科室:县经信局综合科,电话:0573-86588020,传真:0573-86124530。 附件:县经信局主管的4项补助项目清单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0日 一、2024年度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财政补助项目 单位:万元
二、2023年度加强涉核业绩企业财政补助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涉核培训企业财政补助 单位:万元
四、 2023年度核电关联“人才要素保障”财政补助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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