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第二季度海铁联运补助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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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盐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24〕3号)、《关于下达嘉兴市海铁联运铁路集装箱班列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第二季度补助项目的通知》(嘉发改〔2024〕15号)、《嘉兴市海铁联运铁路集装箱班列资金补助办法(修订)》(嘉发改〔2024〕16号)文件精神,现将海盐县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第二季度海铁联运补助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19日(共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6035608 附件:海盐县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第二季度海铁联运补助明细表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海盐县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第二季度海铁联运补助明细表
备注:补助标准为200元/标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