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关于徐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盐发改党委〔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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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徐颖同志任体制改革科科长,免去其县委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王培军同志任农业经济科科长,免去其体制改革科科长职务; 魏明珠同志任能源科科长,免去其社会发展与改革科科长职务; 彭娜同志任区域合作交流科科长,免去其能源科科长职务; 王燕华同志任产业发展科科长,免去其区域合作交流科科长职务; 沈丹同志任县铁路与轨道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产业发展科科长职务; 胡新林同志任县人防设施管理站站长,免去其县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心副主任(正股级)职务; 吴群超同志任县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心副主任(正股级),免去其县人防设施管理站站长职务; 邵久灵同志任社会发展与改革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红良同志免去其农业经济科科长职务,保留其正股级待遇。 中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