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336U/2024-78043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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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雪芹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小区业委会监督和管理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物业管理的发展,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也相继产生。业委会作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驾马车”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构建和谐小区做出贡献。截至2024年3月底,我县175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共成立业委会109个,有参与业委会工作的成员595位。我县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也逐步由县城拓展到西塘桥街道、澉浦镇、通元镇,县城以外成立业委会的数量已占全县总量的18%。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改进业委会成员组成结构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严格任职资格。2019年,我县出台《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盐政办发〔2019〕29号),明确业委会成员年龄应结构合理,成员最高年龄不宜超过70周岁。业主有违反装饰装修规定、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无故欠交物业服务费或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情形且未改正的,不得担任业委会委员;已担任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罢免。二是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2021年以来,我县依托“红色物业”项目创建工作为载体,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议事协调机制,推进业委会成员或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在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社区“两委”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运行机制,从而进一步优化业委会成员组成结构。三是在业委会组建中严把选人关。在业委会新建(换届)过程中,坚持党建引领,严格把好业委会人选关,业委会人员职业身份涵盖法律、工程、教育、医疗、公职、自由职业等,同时积极引导党员参选业委会,逐步提高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截至目前,我县业委会成员中党员占比达到62.5%,居全市前列,党员占比半数以上的业委会占业委会总量的76%。其中,12个小区的业委会党员占比为100%,如京浦花苑、海港花苑、盛世钱塘和盐平春晓苑等拆迁安置小区的业委会成员均为党员。 (二)关于建立健全业委会财务制度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履职行为,规范经费使用。为进一步规范业委会财务工作,《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对业委会经费使用作出明确规定。该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业委会应规范印章管理和财务管理,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予以指导和监督。业委会成员可以实行工作补贴。业主大会、业委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业委会委员的工作补贴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具体约定。二是以创建促规范,发挥标杆项目示范作用。围绕省市县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工作中“运行机制好”板块,我局指导落实各物业项目进一步完善业委会会议、经费管理、经营性收益管理、财务管理、印章管理等制度并要求相关制度在业委会办公区域上墙。截至目前,我县已培育“红色物业”项目省级8个,市级20个,县级40个。三是强化公开公示,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2019年,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盐住建〔2019〕67号)文件 ,指导业委会每半年对小区公共停车位、广告收入等小区公共收益使用情况在小区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2024年2月,根据《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嘉兴智慧物业平台”相关工作,我局指导业委会对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开展“线上+线下”双公开工作。同时积极鼓励业委会开设公共收益资金账户并开展业委会公共收益资金审计,规范资金使用。 (三)关于提升业委会成员职能素质的建议,答复如下: 开展“菜单”式培训,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我局通过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多形式多角度加大对业委会成员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以及履职能力培训,规范业委会工作流程,推动业委会履职能力的整体提升。2023年我局共举办业委会培训3场,培训人员达150余人次。今年,我局将围绕业委会的实际工作需求,以“宜居在嘉,物业最优”的物业服务宣传月活动为载体,按主管部门、镇(街道)、社区三个层级对全县业委会开展“菜单式”培训,实现全县业委会培训全覆盖,进一步搭建业委会工作沟通交流平台,推动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工作,共同打造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4月27日,我局邀请律师从业委会组建、业委会履职内容要求、业委会工作监督等三大方面对全县业委会开展了县级层面的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并邀请业委会代表进行工作座谈会。 (四)关于改进业委会与业主沟通方式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完善部门、镇(街道)、社区三级管理运行体制,武原街道、西塘桥街道已成立社区管理的专门机构,统筹社区和物业工作,同时每个社区落实专职人员分管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等工作,通过社区搭建起业委会与业主的沟通桥梁。二是依托“红色物业”创建工作,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议事协调机制,原则上每月由社区、业委会、物业联合召开1次联席会议,对小区共同决策事项以及投诉纠纷共商共议,引导业委会建立每月业主接待日以及业委会工作公开公示,增强业委会工作透明度,强化业委会与业主的沟通和信任。 (五)关于政府层面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议,答复如下: 2021年我县出台《海盐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评价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全县已备案且在任期内的业委会以现场评价和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开展年度工作评价,促进业委会工作规范。同时坚持评优评先原则,在属地镇(街道)考核申报的基础上,由我局牵头对全县的先进业委员会进行发文通报,以先进榜样的力量激发业委会干事热情,推动业委会履职能力的整体提升。2022年度、2023年度分别评选出先进业委会17个、26个。通过开展业委会工作评价,激发业委会干事热情,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督管理。 三、办理过程 1、研究提案。3月我局收到该提案,即对提案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确定了承办科室并落实相关办理要求。4月我局承办科室与提案者联系,准确了解提案的意图; 2、沟通讨论。5月深入了解提案背景及意见,深化相关内容; 3、提案办理。5月我局起草提案办理复文,征求提案者意见; 4、提案答复。5月我局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