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嘉兴利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个智能箱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4- 05- 09 09: 07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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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年产70万个智能箱包建设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振兴路399号2幢1楼1号,2幢2楼

嘉兴利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景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方向,嘉兴利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租用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830 m2厂房,购置抽板机、吸塑机、烘箱、缝纫机、螺丝打头机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70万个智能箱包建设项目。项目主要以ABS塑料粒子、PC塑料粒子、铝型材、拉杆、智能芯片为主要材料,采用抽板、吸塑、锯边、搓牙、缝纫、装配等技术或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0万个智能箱包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美观、便携等特点,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利税30万元。项目已报海盐县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2401-330424-07-02-125804)。

一、 项目租赁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接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附近污水管网。每台抽板机和吸塑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风机总设计风量约为15000   m3/h,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   m排气筒(DA001)排放;螺丝打头机和搓牙机密闭,并在每台螺丝打头机和搓牙机废气出口设置集气收集油雾废气(收集效率按要求达到95%),经高压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处理效率按90%计),最终通过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各种污染物须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我公司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资金,并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 为了保护当地的声环境质量,我公司承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本项目厂区内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落实好企业周围绿化,以确保各场界噪声均能达标。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