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05.07)


  • 发布时间: 2024- 05- 07 11: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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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处理1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现将任务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抽样编号为XBJ24330424306830220的原味瓜子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海盐县海港城连锁店销售的原味瓜子,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6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和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味瓜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免予行政处罚,并将违法线索移送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