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商务局关于2024年度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试点)拟拨付情况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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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物流创新发展试点验收通过名单的通知》(浙发改服务〔2022〕289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浙财建〔2024〕2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下达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第一批)2024年分市县绩效目标的通知》(办字〔2024〕5号)等文件,现将拟拨付方案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商务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6日。 公示受理部门:海盐县商务局服务业发展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勤俭南路130号 邮编 314300 受理电话:0573-86028611 联系人:陈女士
海盐县商务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海盐县2024年度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试点)拨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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