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通元镇镇北村便民服务中心弱电采购项目的批复
通政〔2024〕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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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通元镇镇北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申请通元镇镇北村便民服务中心弱电采购项目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元镇镇北村便民服务中心弱电采购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采购镇北村便民服务中心内监控、网络、大型显示屏、投影仪、原办公室设备的搬迁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22.38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全额自筹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 海盐通元镇镇北股份经济合作社。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照规定程序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