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盐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盐政发〔2024〕13号

  • 发布时间: 2024-05-29 16: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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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县十六届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方案》《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和《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举措。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县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4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工艺技术设备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

(一)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全县重点围绕智能家居、紧固件、化工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50项以上。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累计创建省级未来工厂(试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5家以上,省级以上绿色工厂6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动能源领域更新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推动工业等各领域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深入挖掘绿色化改造潜力,推动实施一批节能节水降碳减排效果明显、在行业内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到2027年完成引领行业全面深化绿色化改造,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180个。开展核能供热改造,鼓励向周边企业提供高品质零碳核能工业蒸汽,持续推进供热管道及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到2027年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投资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三)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10套以上大中型仪器设备更新,完成6个市控以上重点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升级,完成1个省级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新增配置。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燃煤热电锅炉烟气治理升级改造。推动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等落后产品更新改造,积极采用电能、天然气替代,2025年底前完成16台。2024年完成海盐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持续推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2024年淘汰300台以上。2025年启动1个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四)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改造面积3.5万平方米以上。鼓励施工企业更新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到2027年更新改造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50台以上。加大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到2027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达50台,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18台以上。强化供水管网保障能力,到2027年改造37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五)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全面开展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到2027年底,新建燃气市政管网80公里、改建各类老旧燃气管网8公里,涉及改造更新老旧小区管网、燃气设施小区10个,更换管道燃气用户金属管1.6万户,更换剩余瓶装燃气用户金属管、减压阀5000户,更新改建各类老旧瓶装燃气供应站点3座,迁建老旧液化石油汽储配站,新建中燃天泰液化石油气储配站1座;进一步提升优质供水能力,新建和改造城市供水管网20公里以上,新(扩)建水厂1座,新增供水能力10万吨/日;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海盐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和2024-2026年度海盐县农村污水零直排工程建设。以科技护航城市“生命线”工程,加快完善城市地下管网、桥梁、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更换管道燃气智能表5.5万块,逐步构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监测平台。推进全县视频监控智能化改造,2024年计划新建和改造视频监控950个。(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

(六)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公路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公路数字化改造10公里、航道数字化改造30公里。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不少于132辆。拆解内河老旧货船,计划2024年拆解5艘,2025年至2027年根据市计划确定。加大公共交通车辆新能源化力度,到2027年主城区城市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达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大力推广新能源货车,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积极鼓励水运企业升级船舶运力,积极打造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七)加快农业机械装备更新。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8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5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八)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推进海盐学院基础设施提质发展和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更新符合发展需求的先进仪器设备,2024年海盐学院启用后加快采购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和教学配套设施,到2027年高校学科的专业设备投资规划较2024年增长30%以上。实施“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为全县部分中小学配备0.2万套午休装备。推动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更新,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条件配备标准,及时配置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到2024年海盐县职教中心计划更新新增实训室85间。2025-2027年教师办公电脑国产化更新200套,较2024年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九)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实施设施设备更新、景区转型提质提升行动。推进服务导游设施、娱乐游憩设备等景区设备更新提升,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到2027年累计建成智慧旅游景区3家。加大演艺设备更新提升,积极推动文化场馆、电影场馆、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设施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十)加快医疗装备更新。加快全县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及信息化改造,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加大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设备、胸腹腔镜等先进医疗设备设施的迭代升级,不断提升诊疗效果。2024年完成海盐县人民医院搬迁,2025年完成沈荡康养中心搬迁,加快推进海盐县中医院、海盐县康复护理院整体搬迁改造工程,优化医疗机构病房结构,到2027年底,全面消除4人间及以上病房。(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强化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与各类市场需求的精准接洽,搭建产品推介平台,组织企业开展产品优惠、服务升级等多形式促销活动,到2027年,全县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40%,渗透率达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十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发放一定数量的汽车消费券,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不少于1场,鼓励本地汽车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持续实施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优化汽车消费结构,利用好国家、省级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到2027年,全县汽车保有量突破24万辆。(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十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以旧换新促销、家博会等大型活动不少于2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结合上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综合运用消费补贴、消费券等多种政策工具,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十三)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2024年,完成装配化装修市级试点项目3个,县级试点项目8个。到2027年底,全面推广装配化装修工作,累计完成装配化装修市级试点项目不少于10个。(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照护等生活场景的应用,扩展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慧养老场景覆盖范围,开展低收入困难家庭厨房、卫生间等区域居住环境改造。(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建局)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市场、进工厂店、进平台,邀请县内外媒体、平台、网红达人开展直播、探店等宣传活动,鼓励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建设直播基地,举办家装促消费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家装展示展销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我县建成9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城镇回收点覆盖率达到100%,线下二手交易市场数量达到4家,二手车销售额保持增长。

(十四)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优化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布局,建成绿色分拣中心1个,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到2025年形成全覆盖的回收体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

(十五)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支持龙头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进手机、智能手表、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公安局)

(十六)推进再制造产业培育和梯次利用。大力推进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强化再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工作,力争至2027年培育1家产值5亿元以上循环利用企业。(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十七)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优化低附加值废弃物加工利用技术,促进各类再生资源的全面回收利用。积极推广建设“海洋云仓(蓝色循环)”海洋污染物数字化治理应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生态环保分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以上,发布“浙江制造”标准7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11个以上、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7项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6家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4家以上,力争1家企业获双碳认证。

(十八)推动能耗排放标准升级。严格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积极参与研制核能电力等重点行业碳排放、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实施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产品碳足迹评价等有关标准,推动低碳转型发展。统筹优化节能降耗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绿色制造相关标准,强化能耗、排放先进标准的实施应用。支持企业(机构)制定“两化”改造标准,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指导相关单位研制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等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十九)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加强绿色设计和评价标准建设,实施废旧产品回收流通交易标准,引导产品设计和制造充分考虑材料的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标准实施应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二十)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加强汽车产品标准支撑,制定实施汽车燃油箱盖、方向盘开关等汽车零部件“浙江制造”标准,鼓励参与制修订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等国家标准,促进技术与标准融合迭代。加强家电、家装消费品标准研制,积极参与制修订家电产品质量安全等国家标准,加快研制家用晾衣架等高技术标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二十一)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发挥企业标准化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浙江制造”标准,鼓励有关协(学)会、商会等制定实施亟需、实用的管理类、技术类团体标准,快速满足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强制性标准实施应用,推动严格执行能耗、能效、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高耗能设备。加强对企业标准的监督抽查,每年开展企业标准抽查40项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综合保障措施

(二十二)强化组织保障。县级层面建立由县发改局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细化项目清单并协同推进实施。完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平台机构的定期会商机制,及时交流政策信息、市场动态和行业诉求,提高各领域配套举措落地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平稳性。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强化属地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有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

(二十三)深化政企协同。各领域牵头单位加强精准供需对接,动态更新项目清单,鼓励生产企业、平台企业、商贸企业加强合作,支持企业广泛开展联合研发、共同营销等合作。定期举办各类专场对接活动,促进优质耐用消费品快速便捷进入本地市场,同时鼓励市场主体以“便捷和实惠”为导向,开展形式丰富的促销活动。开展公开征集和产品评选等活动,遴选一批区域优质产品,大力宣传推广。加强资源整合,打造更多“成套化、一站式”服务品牌,提升消费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

(二十四)完善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央行专项再贷款额度、财政贴息项目,统筹“8+4”政策和各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撬动作用,大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新。推出大宗耐用消费品信贷优惠产品,扩大分期免息、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政策享受范围,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集中力量开展设备更新核心技术的攻关工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盐监管支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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