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盐县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招生办法


  • 发布时间: 2024- 05- 16 15: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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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统筹发挥普职资源优势,深化普职融通人才培养改革,拓展学生成长路径,现就做好2024年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以下简称综合高中班)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一、办学主体

综合高中班由海盐第二高级中学和海盐职业教育中心联合举办,共同负责招生和人才培养工作。海盐职业教育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海盐第二高级中学负责业务指导。课程与师资由双方学校共同保障,其他普通高中给予支持。

二、办学地点

综合高中班教学点设在新建成的海盐职业教育中心(原海盐理工学校和海盐商贸学校合并)。

三、招生对象

符合本县高中学校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2024年计划招生200人。根据普职融通人才培养特点和后期分流选择需要,计划按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计算机应用、国际商务、工艺美术4个骨干专业方向各招录1个班。

五、培养模式

由合作学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以“资源共享、课程共建、教师互动、人才共育、学籍互转”为重点,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衔接、互相贯通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重视职业体验指导,促进学生认识自我、合理选择、多元成才。

综合高中班入学第一学期按普通高中教育模式培养,第二学期开始分别按普、职两个方向培养。选择普高方向的转入海盐第二高级中学,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选择中职方向的在海盐职业教育中心就读,全面接受专业课程学习,参加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和单独考试招生。

六、课程设置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要求,制定学科性课程与技术技能课程相结合的综合课程体系。综合高中班高一第一学期主修普通高中课程,教学和考试与海盐第二高级中学同步,同时辅修中职相关专业方向课程。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由两校共同研制。

七、招生录取

报考综合高中班的考生需填报普职融通生志愿。志愿按辅修专业方向,设置4个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择全部四个填报,但须考虑先后顺序。录取时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高中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中考总分成绩排名全县前70%划定。

八、分流办法

根据普职不同课程三年学习要求,为确保学生后续学习正常进行,在高一第一学期结束后即进行普职分流。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后,学校根据其高一期末全市统测成绩,结合学生对普高课程的适应性和日常学习表现,经综合考评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普职分流。

现在普通高中学习的其他年级在校生,也可自愿申请转入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原则上要求在高一学年结束前提出申请,最迟在高二学年开始前。

九、学籍管理

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时,由海盐第二高级中学负责学籍事务管理。普职分流后,选择职业教育方向的由海盐职业教育中心负责学籍管理事务。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和学校负责人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加强试点工作规范管理和指导监督。试点学校要严格实施经省市审定后的招生方案,认真做好招生录取、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学生管理等工作,严禁重复注册普职学籍,确保招生和培养工作平稳规范。

(二)加强条件保障。加强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充分利用职校自身资源,统筹协调普高资源,建立普职师资交流和设备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综合高中班办学经费保障,保障日常运行。教研部门要加强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研究,加强日常教学指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引导家长和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就业观,增进对职普融通试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学校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遵循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突出因材施教理念,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兴趣、能力与职业规划等合理选择适宜的发展方向。要重视对职业教育和劳模工匠精神的宣传,营造综合高中班建设的良好氛围。

十一、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