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盐县普通高中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 发布时间: 2024- 05- 16 1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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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进普通高中分类办学改革,促进学校多样化发展,为学生多元化成长搭建平台,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校

元济高级中学、海盐高级中学、海盐第二高级中学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全县各普通高中计划招收各类特色特长生280人。

三、招生类别

(一)体育特长类

全县计划招收体育特长生28人,其中元济高级中学12人、海盐高级中学8人、海盐第二高级中学8人。

(二)艺术特长类

海盐高级中学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32人,其中音乐特长生12人、美术特长生20人。

(三)科技特色类

元济高级中学计划招收科技特色生120人。

(四)人文特色类

海盐高级中学计划招收人文特色生100人。

四、报名条件

考生须具有海盐县学籍且符合如下条件:

(一)体育特长生

报考者须持有下列规定比赛项目之一的获奖证书(团体项目以相关文件、材料为准):

1.获得县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小学生运动会田径单项比赛第一、二名者;

2.获得省、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比赛前六名者;

3.获得县教育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篮球、足球比赛团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4.获得县教育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中小学乒乓球比赛单打前六名者;

5.获得市教育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其他体育类单项(两人组也定为单项)比赛前三名者。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必须在初中学习阶段获得。

(二)艺术特长生

报考者须持有下列规定比赛项目之一的获奖证书(团体项目以相关文件、材料为准):

1.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小B级以上证书者;

2.获得省及以上部门(单位)组织的各类乐器考级3级及以上证书者;

3.获得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美术高校考级4级及以上证书者;

4.获得县教育局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类艺术类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者;

5.获得市教育局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类艺术类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者;

6.获校级各类艺术比赛二等奖(含校级“十佳校园歌手”)及以上证书者。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必须在初中学习阶段获得。

(三)科技特色生

1.符合元济高级中学学术型科技高中的办学特色、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

2.品学兼优、数理见长、有一定科技素养特长或培养潜质、与科技相关学科成绩优异;

3.通过元济高级中学组织的学科素养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经前期选拔后已入围涵芬书院的;

4.参加统一中考,且中考总分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元济高级中学名额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四)人文特色生

1.符合海盐高级中学人文高中的办学特色、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

2.品学兼优、文科见长、有一定人文素养特长或培养潜质、与文史相关学科成绩优秀;

3.志向在高中阶段选择学校三年一贯制政史地选考课程体系培养模式;

4.参加统一中考,且中考总分成绩达到海盐高级中学人文特色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具体招生细则由各招生学校制定,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公布并实行。

五、特色特长生候选人的确定

(一)体育艺术特长生

1.组织报名。初中学校根据体艺特长生报名条件和三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所学校,不得兼报。

2.资格认定。招生学校负责对报名学生资格初审,以不高于本校相关特长生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术科考查学生名单。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认定工作5月26日前完成。

3.术科考查。入围术科考查的考生名单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招生学校组织考生参加体育或艺术术科考查。按不高于本校特长生招收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考查工作6月3日前完成。

4.名单公示。候选人名单经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86027030)或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86027010)反映。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特长生候选人资格。

(二)科技人文特色生

科技特色生候选人为元济高级中学涵芬书院初三毕业生。人文特色生由海盐高级中学在中考后,根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

六、志愿填报

特色特长生招生遵循学生自愿原则,有报考意愿的考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家长同意并填报相关类别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所学校1个类别的志愿,不得兼报。

志愿填报工作在中考后进行。体育艺术特长生、人文特色生的志愿填报,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组织并指导;科技特色生志愿填报由元济高级中学组织并指导。

七、特色特长生录取

特色特长生录取工作统一在中考后进行,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总分成绩择优选拔录取。中考总分成绩要求如下:

(一)体育艺术特长生

以相应报考学校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实行降分录取。体育类下调40分、艺术类下调20分,在规定的招生计划数内,按考生中考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取消特长生资格,在后续招生阶段同等录取。未完成的招生指标,转入本校统招计划。

(二)科技人文特色生

科技特色生中考总分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元济高级中学名额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人文特色生中考总分成绩排名位次须达到全县第800名及以上。

(三)其他要求

1.特色特长生一旦被相应学校录取,不得再更改录取学校。

2.除县教育局批准同意的特殊类型招生外,其他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借任何理由擅自招收特色特长生。

八、特色特长生编班

(一)各招生学校录取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均不单独编班。

(二)元济高级中学录取的科技特色生和海盐高级中学录取的人文特色生单独编班。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资格审查和术科考试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初中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报名工作。教育局相关科室要做好工作指导和督查。

2.严肃考试纪律。各招生学校和初中学校要充分认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认真做好特色特长生的选拔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查处。

十、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