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盐县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招生办法


  • 发布时间: 2024- 05- 16 15: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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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3〕52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为做好2024年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校

元济高级中学

二、招生对象

面向县内全日制初中学校招生。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方有资格报考:

1.学籍要求。具有海盐县初中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且在本县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优秀,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B等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占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共360人。

四、名额分配

根据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总数,以县内各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中考报名人数为主要依据,确定各初中学校名额分配生指标数。具体指标数如下:

学校

指标数

学校

指标数

武原中学教育集团

64

通元中学

26

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55

石泉中学

11

博才中学

24

滨海中学

47

行知中学

25

元通中学

23

武原中学教育集团秦山中学

14

沈荡中学

22

武原中学教育集团澉浦中学

7

百步中学

29

实验中学教育集团于城中学

13

合计

360

五、招生办法

名额分配招生是普通高中招生的一部分,考生的资格认定、考试、推荐、志愿填报、录取等统一纳入中考招生工作程序。

(一)资格认定

各初中学校严格对照招生对象条件,认真做好名额分配生的资格确认工作。对不符合资格的考生应当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有特殊情况的须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查。此项工作在中考前完成。

(二)参加考试

名额分配招生须统一参加中考,推荐和录取工作在中考成绩发布后进行。

(三)候选人推荐

初中学校负责名额分配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为本校分配生指标数的1.5倍。学校在推荐时必须按考生中考总分成绩在本校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候选人。原则上需足额推荐。被推荐者须征得其本人和家长同意并填报志愿;如有自愿放弃的,需由其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

候选人名单须在校内明显位置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查。

(四)志愿填报

名额分配生候选人须填报志愿。志愿表须由学生家长亲笔签名。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放弃或更改志愿。

(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设定名额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名额分配生资格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3倍划定,即中考总分成绩排名位次全县第780名考生的总分。

(六)录取

名额分配生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分校录取。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根据各校名额分配指标数,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总分成绩在本校的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该校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数量不足,未录满的剩余指标纳入第二阶段全县统筹。

第二阶段统筹录取。第一阶段未录满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全县统筹后集中统一录取。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总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已被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统招时同等录取。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指导。县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要切实加强对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名额分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办法,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自觉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确保分配生推荐工作规范、透明、公正。

2.加强宣传,严明纪律。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名额分配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让广大考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名额分配招生的目的和意义,创设良好的舆论环境。要严肃执行有关招生政策,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和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有关学生录取资格。

七、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