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新媒体信息“三审三校”制度


  • 发布时间:2024-05-16 10:44
  •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为确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平时上报信息报送稿件的编校水平,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信息报送“三审三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要求;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审核内容

主要针对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市场监管版块)、海盐号“海盐市监”、平时上报信息报送等进行审核。

四、具体步骤

(一)“三审”流程

1.投稿科室负责人初审

(1)投稿科室负责人提交稿件之前进行初审。

(2)仔细阅读撰稿稿件全文,掌握稿件的基本内容,审查稿件是否符合刊物的宗旨和报道范围。

(3)改正稿件中的错别字和病句等错误。

2.科室分管领导二审

(1)根据刊物宗旨、稿件质量和意见,对稿件作全面审查。

(2)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稿件应及时修改和补充。

(3)对外稿初审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应作退回负责同志修改处理。

(4)对内容基本符合要求的稿件送交主要领导审核,并提出意见。

3.主要领导三审

(1)主要领导按信息类别进行终审。

(2)主要领导对内容情况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并最终定稿。

(二)“三校”流程

1.局办公室负责发布信息工作人员初校

(1)通读稿件,核对并清除校样上的差错。

(2)改正在政治思想上遗留的不准确的提法和词句。

(3)清除语法修辞上遗留的差错和毛病。

(4)清除错别字,将初校后的稿件交给办公室编辑。

2.信息工作分管领导二校

(1)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对稿件再次进行逐字逐句的校对。

(2)信息工作分管领导检查无误后,将稿件交给办公室,办公室将稿件交主要领导校对。

3.主要领导三校

主要领导对稿件进行文字、数据等情况逐一校对,并最终定稿,达到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下。

五、具体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编辑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所管理的网站、海盐号等新媒体领域;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统一管理要求。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局信息发布网站、海盐号等各类媒体及其信息人员;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明确审核把关重点和环节,加强对科室上报信息的内容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审核见附件。

4.规范新闻标题制作。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新闻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5.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信息发布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