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盐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盐教基〔2024〕49号

  • 发布时间: 2024- 05- 16 13: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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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和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2024年县内普通高中(含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具有海盐县学籍(以电子学籍为准,下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在县外就读的海盐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具有海盐县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学校

元济高级中学、海盐高级中学、海盐第二高级中学

三、招生计划

县内计划招生2270人。其中元济高级中学600人、海盐高级中学1035人、海盐第二高级中学635人(含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200人)。

四、招生类型

(一)名额分配招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24年确定元济高级中学为名额分配招生学校。按名额分配指标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60%的比例要求,面向县内初中学校招收名额分配生360人。具体办法见附件2。

(二)特殊类型招生

为推进高中分类办学改革,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2024年计划特殊类型招生280人。具体计划如下:

1.元济高级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12人、科技特色生120人。

2.海盐高级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8人、艺术特长生32人、人文特色生100人。

3.海盐第二高级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8人。

具体办法见附件3。

(三)普职融通招生

为深化普职融通人才培养,促进普职协调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2024年设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4个,计划招生200人。综合高中班由海盐第二高级中学与海盐职业教育中心联办,教学点设在海盐职业教育中心。具体办法见附件4。

(四)普通类型招生

各普通高中上述类型外的其他招生计划按普通类型统一招生。其中元济高级中学108人、海盐高级中学895人、海盐第二高级中学427人。

五、志愿填报

初中学校要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做好考生及家长的咨询服务工作。志愿填报批次如下:

(一)第一批次为各普通高中体育艺术以及元济高级中学涵芬书院科技特色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个志愿填报,不得兼报。

(二)第二批次为元济高级中学名额分配生、海盐高级中学实验部人文特色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个志愿填报,不得兼报。

(三)第三批次为三所普通高中普通类招生志愿,分为第1、第2、第3志愿。三个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择3所学校填报,在学校顺序上考虑保持一定梯度。

(四)第四批次为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志愿,按辅修专业方向分为第1、第2、第3、第4志愿。四个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择4个志愿填报,并考虑相关专业方向先后顺序。

六、录取原则

(一)综合评价原则。以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总分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为主要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既重视学生总体发展,又关注学生突出才能和个性表现。

(二)遵循志愿原则。充分尊重学生选择权,考生必须自愿填报志愿。志愿表一旦上报,不得更改。考生被所报考学校录取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三)分数优先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总分成绩相同而又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总分高者列前;如仍相同,则按语文学科分数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并列者一并录取。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间

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统一在中考后进行。

(二)录取顺序

录取工作按以下四个阶段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以及元济高级中学涵芬书院科技特色生招生录取,共180人。

第二阶段:元济高级中学名额分配招生、海盐高级中学人文特色生招生录取,共460人。

第三阶段:普通高中普通类招生统一录取,共1430人。

第四阶段: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招生录取,共200人。

已在前一阶段被录取的,不再进入后续阶段录取。考生可参考各校、各类招生计划数,根据本人中考总分成绩在全县的排名位次,合理选择报考志愿。

录取阶段和招生计划数

学校

各录取阶段招生计划数(人)

合计

元济高级中学

132

360

108


600

海盐高级中学

40

100

895


1035

海盐第二高级中学

8


427

200(普职融通)

635

合计

180

460

1430

200(普职融通)

2270

(三)录取办法

设置各招生学校及相关招生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参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划定。其中,元济高级中学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1:1.1划定,名额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1:1.3划定;海盐高级中学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元济高级中学和海盐高级中学两校招生计划总数1:1.05划定,人文特色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中考总分排名位次全县第800名划定;海盐第二高级中学普通类(不含普职融通)按三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不含普职融通)1:1.03划定;普职融通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中考成绩总分排名全县前70%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中考成绩揭晓后公布。

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体育艺术特长生

体育、艺术特长生实行降分录取,以考生所报考学校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体育类下调40分、艺术类下调20分择优录取。达不到降分录取要求的,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重新填报志愿,按一般考生在统招时同等录取。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指标,转入本校统招计划。

2.科技人文特色生

元济高级中学科技特色生以学校前期选拔为依据,结合考生中考总分成绩录取。考生中考总分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名额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海盐高级中学人文特色生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按中考总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考生中考成绩总分排名位次须达到全县前800名及以上。未完成的招生指标转入本校统招计划。

3.名额分配生

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校录取,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根据该校名额分配指标数,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录完的剩余名额纳入全县统筹。第二阶段统筹录取,根据全县剩余计划数,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统一录取,录满为止。考生中考成绩总分须达到元济高级中学名额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其他普通生

在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内,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5.普职融通生

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分四个辅修专业方向,按中考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考生中考成绩总分排名须达到全县前70%。普职融通生高一第一学期主修普通高中课程,辅修相关专业课程。学期结束后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综合评价选拔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普职分流。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县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教育局相关科室做好招生政策的指导、宣传和解释工作,教育研究中心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和指导。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招生的组织领导、政策研究、宣传指导、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安全顺利、规范有序。

(二)完善机制,确保公平。海盐县所有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均在“嘉兴市高中招生系统(海盐县)”网络平台统一实施。深入实施高中“阳光招生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注册后15日内将新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校要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考试与招生工作零差错、零事故。各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各初中学校要共同维护好招生秩序,保护好考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各校要加强对学籍管理办法和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政策的宣传,共同维护好我县良好的教育生态。各初中学校在9月20日前将本校初中毕业生在县内外高中段学校入学的详细情况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为严肃招生纪律,县教育局将加强对考试与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一旦发现并查实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咨询电话:86027030;举报电话:86027010。

九、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海盐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2:2024年海盐县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招生办法.docx

附件3:2024年海盐县普通高中特殊类型招生办法.docx

附件4:2024年海盐县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招生办法.docx

附件5:2024年普通高中(含普职融通)招生志愿表.docx

海盐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