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盐政函〔202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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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并公布实施海盐县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发〔2024〕45号)文件收悉。为切实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科学合理有序地利用土地,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上报的《海盐县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本计划由你局具体组织实施。你局应依据本计划及时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计划供地,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做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工作,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