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薛家浜区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沈政项〔202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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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沈荡镇董司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薛家浜区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薛家浜区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实施本项目有助于更好的服务村民,让村民早日入住完善居住小区,能够极大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实施本项目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可行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薛家浜区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内容涉及薛家浜区块基础设施,包括新建路基、部分路面硬化,6户雨污水、绿化等子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63.75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五、项目业主 海盐县沈荡镇董司股份经济合作社。 六、项目建设周期 建设工期 60日历天。 七、项目委托方式 该项目公开招标。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涉及其他事项请按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附件:薛家浜区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概算表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附件 |